臺南市東區博愛國民小學 校園相關工作人員體檢胸部X光檢查規範及檢查報告異常者之追蹤與管理機制
2025-12-24
公告
有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為共同防治校園結核病,維護教職員工與學生健康,請各校制定校園相關工作人員體檢胸部X光檢查規範及檢查報告異常者之追蹤與管理機制,詳如說明。
2025-12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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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2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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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2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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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東區博愛國民小學
校園相關工作人員體檢胸部X光檢查規範及檢查報告異常者之追蹤與管理機制
一、依據臺南市教育局114年12月18日南市教秘字第1141730882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積極推動校園結核病防治工作,避免校園聚集事件發生,制定校園相關工作人員體檢胸部X光檢查規範及檢查報告異常者之追蹤與管理機制,因應防治策略更新及傳染病防疫時效。
三、學校新生體檢/定期體檢 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:
(一)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對象涵括在學學生、新生及 教職員工。
(二)若學校接獲前述對象體檢胸部X光報告與結核病相關異常者,需同時通知在學學生/新生/教職員於2週內就醫複診 或轉介治療,並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通報校安系 統。
(三)學校接獲體檢報告1個月內將複診結果回報當地衛生主管 機關,若發現已報備衛生單位之體檢異常者,未依規定 複診追蹤者,請校方繼續勸導,必要時可向衛生單位請 求協助。
(四)新增【註4】學校發現結核病相關異常者進行就醫複診或 轉介治療之法源說明及【註6】結核病確診個案之接觸者 調查法源說明。
四、請滾動修正健康檢查異常轉介追蹤機制,並請將在學學生/ 新生/教職員工體檢胸部X光結果異常且與結核病相關者之 名單及追蹤複查結果,適時提供當地衛生主管機關(聯繫 窗口如附件),俾利其確認及進行後續相關防疫作為。 五、校園場域結核病預防之平時作為及結核病個案、接觸者管 理,請依衛福部疾管署「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」第7章「特 定場域、身分個案防治重點」辦理,相關資訊詳見衛福部 疾管署全球資訊網頁(https://www.cdc.gov.tw)/傳染病與 防疫專題/傳染病介紹/第三類法定傳染病/結核病/重要指 引及教材/結核病防治工作手冊項下,並下載運用。